玉林市發布疫情防控緊急通知:全面強化排查管控,織牢織密疫情防控網
玉林新聞網訊 8月2日,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具體如下↓↓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方針,進一步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堅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發生和流行,堅決維護我市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印發應對近期國內嚴峻新冠肺炎疫情“十嚴格”防控措施的緊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67 號)精神,現就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從嚴壓實“四方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嚴格落實黨政一把手負責制,查擺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抓緊抓實抓細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加強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防控管理,即日起,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立即恢復疫情應急指揮體系,全面實施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實行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二、全面強化排查管控,織牢織密疫情防控網
(一)嚴格落實來玉返玉報備制度。近21天曾到過有中高風險地區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或接觸了中高風險地區人員的人員;與官方公布的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14天內所到過的旅居地調整為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上述3類人員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社區(村、屯)報備,不便前往社區報備的,可關注“玉林公安”公眾號,登錄“疫情防控”欄目錄入相關信息進行報備。報備后,要接受所在單位及社區的健康管理,落實健康監測措施,并按要求配合進行核酸檢測。對瞞報、謊報、遲報疫情,或者阻礙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嚴格開展網格化排查和管理。各縣(市、區)要結合新冠病毒疫苗網格化排查工作,利用“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嚴格開展居民14天內行程軌跡網格化排查和來玉返玉人員網格化管理工作,成立鄉鎮(街道)新冠肺炎疫情網格化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的標準,組織村(社區)全面開展“敲門入戶”工作,建立疫苗接種和人員排查網格化摸底臺賬,并動態了解相關情況,對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旅居史的來玉返玉人員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三)嚴格加強“三非人員”打擊力度。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內社會行業服務人員的排查、核查。加大搜尋“三非”外國人力度,嚴厲打擊偷越國(邊)境行為,嚴懲偷渡者及其組織、協助、容留者,懲處非法雇傭的企業。對發現“三非人員”隱瞞不報的,要嚴厲問責。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打擊“三非人員”工作,兌現獎勵政策,做好舉報人保護工作。加強“三非人員”臨時隔離場所管理,杜絕“三非”人員脫離管控情形。
(四)嚴格實行人群聚集場所的體溫監測和三碼聯查等措施。所有酒店賓館、機場、車站、旅游景區景點、娛樂場所、醫療機構等人群聚集場所要持續關注全國疫情動態和國內中高風險區調整。對進入場所的全體人員做好體溫檢測,一旦體溫異常要謝絕入內。體溫正常的人員,要認真查驗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健康碼、疫苗接種紀錄,一旦發現健康碼、行程卡變為紅碼或黃碼或顯示異常提醒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屯)或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并做好現場臨時隔離等措施,防止該類人員與其他人員進行接觸。(疫情防控相關二維碼詳見附件)
(五)嚴格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新冠病毒核酸采樣和檢測工作,各檢測單位在檢測出結果后,2小時內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有關信息及結果錄入玉林市衛生檢測服務信息系統,一旦檢出陽性標本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按有關要求上報。
三、強化大型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工作,嚴防聚集性疫情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采取措施,嚴格減少大型聚集性活動的舉辦,減少會議舉辦次數及規模。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電影院等娛樂場所、旅游景區要充分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人數限制和有序引導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員瞬時聚集。各場所要嚴格落實測體溫及三碼聯查核對實名出入制度,督促落實好“一米線”、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強場所衛生清潔及預防性消毒等。此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院感防控責任,堅決堵塞各種防控漏洞,牢牢守住“醫療機構零感染”底線,杜絕發生人群感染。
四、強化隔離場所管理,嚴格落實閉環管理
各縣(市、區)要繼續加大隔離場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對隔離場所選址和閉環管理達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繼續加強發熱病人規范轉運工作,加強隔離人員定期核酸檢測和日常健康監測,發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后要及時轉運。定期派出疾病預防控制或醫院感染管理專家進行防護指導;定期開展人員、環境、物品的主動監測;嚴格加強對為隔離場所提供服務的第三方社會化服務公司的工作質量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場所消殺、物品消毒、垃圾處理等措施落實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人員,不允許上崗。
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個人防護和安全出行
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加強近期單位人員外出管理,倡導不出省旅游,鼓勵區內自駕游、周邊游。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做好社會宣傳引導,引導群眾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堅持做好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室內常通風、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等個人防護措施。如非必要,近期暫緩離桂出行。如必須出行的,出行前利用“國務院”小程序等官方媒體軟件,查看目的地、途徑地等的疫情防控風險等級,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以及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動軌跡所在地,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返程后及時向單位或所在村(社區)報告。
六、強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構建人群免疫屏障
堅持“基層找人、衛健打針”原則,強化人員排查,實施精準組織動員。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帶頭接種,做到各行各業18-59歲在職人員接種覆蓋率不低于95%。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新冠病毒疫苗應接盡接標識活動,嚴格開展各黨政機關單位、各行業、各小區等居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排查工作,全力動員符合接種條件的未接種人員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則,就近到接種點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提高接種率。結合老年人、未成年人、農村偏遠地區人群特點,優化接種服務、完善保障措施,落實老年人接種后3天隨訪,加快推進“一老一小”接種,構建人群免疫屏障。適時啟動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賓館酒店及餐飲單位、車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娛樂場所、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培訓機構、政務大廳等各類公共場所疫苗接種記錄查驗,確保8月20日前完成第1針目標任務,9月20前完成全程接種目標任務。
七、嚴格加強督導檢查,進一步強化問責機制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人群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等有針對性地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漏洞,督促立即整改。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發生疫情擴散問題的,將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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